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破解实习管理之困
发布时间:2017-05-15 11:49:59; 阅读次数: 来源:
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破解实习管理之困
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王康熙 袁剑鸣
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逐渐出现许多新的特点,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存在思想懈怠、管理松散、安全保障不力、权益侵害等问题,影响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损害了学生权益。因此,必须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破解存在的问题。下面笔者就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破解实习管理之困谈以下四点意见。
一、提高对规范和加强实习管理的认识,破解思想意识之困。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政策精神的需要。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要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教育部等五部门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
二是保证实习教学效果,推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客观需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加强实习管理,是保证实习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三是解决实习中的突出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迫切需要。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倍受各方关注。规范和加强实习管理,解决突出问题,是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加强实习全程管理,破解实习管理松散之困。
一是健全实习管理机构,组建专门的实习管理队伍,建立高质有效的实习管理体系,完善组织、管理、考核、督查、改进等制度,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落细落小,真抓实干,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实习过程各个环节的管理,包括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实现全过程管理。
三是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保持互联互通,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及时为学生实习提供服务;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要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校企精心合作,共同组织实施好学生实习。
四是落实好实习指导教师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避免“放羊式”管理。
五是严禁违规组织实习。要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各项规定,令行禁止,依法组织实习。
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破解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之困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需要从四个方面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协议约定。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实习协议的基本内容必须清楚,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
二是明确禁止性事项,坚持实习“六不得”,即: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有以下三种情况: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三是确保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顶岗实习报酬以实习协议约定,原则上不低于实习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严禁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沦为廉价劳动力。
四是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严守“三个不得”,即,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四、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破解实习安全保障之困。
“安全无小事”。在学生实习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实习工作全过程,构筑牢固的实习安全基础。
一是做好实习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从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岗前培训、实习保险、事故赔偿等角度,搞好安全防患、责任保险以及事故处理,做好实习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做好安全协议约束。实习协议中两项安全条款不能忽略: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和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三是做好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工作。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并做好理赔工作。
上一篇: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 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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